廬陽產發再次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安全生產是企業健康運營的基石,是穩定發展的第一要務。強化責任、加強檢查、注重防范、杜絕隱患、提高站位、警鐘長鳴。在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的道路上,廬陽產發一直遵循安全第一理念,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牢固樹立紅線意識,落實決策部署,不斷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近日,廬陽產發再次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了合肥市廬陽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安徽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滁州市全椒縣江北大道跨襄河在建大橋“9?1”垮塌較大事故的通報》。貫徹近期各級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安排部署重要時期安全生產工作。
會議要求,全體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加強對安全知識的學習,不斷提升安全檢查專業水平;堅持“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工作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夯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督導檢查,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切實把安全工作做得更扎實、更到位,確保節日期間安全穩定。
安全生產大檢查,
廬陽產發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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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針對合肥金融廣場建設工地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② 廬陽產發子公司合肥廬陽合信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看完了檢查,
下面再跟著產發一起學習
關于安全生產的小知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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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的禁令,你知道包括哪些嗎?
一、電焊氣割“十不準”
1.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焊、不割。
2.雨天、露天作業無可靠安全措施,不焊、不割。
3.裝過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進行徹底清洗、未進行可燃濃度檢測,不焊、不割。
4.在容器內工作無12伏低壓照明和通風不良,不焊、不割。
5.設備內無斷電,設備未卸壓,不焊、不割。
6.作業區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凈,不焊、不割。
7.焊體性質不清、火星飛向不明,不焊、不割。
8.設備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不割。
9.鍋爐、容器等設備內無專人監護、無防護措施,不焊、不割。
10.禁火區內未采取安全措施、未辦理動火手續,不焊、不割。
二、起重作業“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物體上浮有活動物的不吊。
7.氧氣瓶等具有爆炸性物體不吊。
8.帶棱角缺口未整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三、電氣安全“十不準”
1.無證電工不準安裝電氣設備。
2.任何人不準玩弄電氣設備和開關。
3.不準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4.不準利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5.任何人不準啟動掛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斷器的電氣設備。
6.不準用水沖洗和揩擦電氣設備。
7熔絲熔斷時不準調換容量不符的熔絲。
8.不準在埋有電纜的地方未辦任何手續打樁動土。
9.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在未脫離電源前不準接觸觸電者。
10.雷電時不準接觸避雷器和避雷針。
四、高處作業“十不準”
1.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深度近視眼等疾病不準登高。
2.無人監護不準登高。
3.沒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不扎緊褲管時不準登高作業。
4.作業現場有六級以上大風及暴雨、大雪、大霧不準登高。
5.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
6.梯子無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準登高。
7.不準攀爬井架、龍門架、腳手架,不能乘坐非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登高。
8.攜帶笨重物件不準登高。
9.高壓線旁無遮攔不準登高。
10.光線不足不準登高。
五、施工安全“十不準”
1.不準爬腳手架和坐吊籃上下。
2.不準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赤腳施工。
3.不準在架上追打、嬉戲和吵鬧。
4.不準酒后作業和帶病施工。
5.不準非機械工任意開機。
6.不準非電工搭接電線。
7.不準在外架和樓板上超載和集載。
8.不準在上面向下扔物拋物。
9.不準未滿十六周歲的人員在工地施工。
10.不準違反任何安全施工紀律和條例。
六、施工現場“十不準”
1.不戴安全帽,不準進現場。
2.酒后和帶小孩,不準進現場。
3.井架等垂直運輸不準乘人。
4.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準作腳手板使用,作業時不準打鬧。
6.電源開關不準一閘多用,未經訓練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
7.無防護措施不準高空作業。
8.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準吊裝,下面不準站人。
9.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不準吸煙。
10.施工現場各種材料應分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七、安全行車“十不準”
1.不準酒后駕駛車輛。
2.不準私人動用公車,完成任務后嚴禁車輛不歸位、亂停亂放。
3.不準超載、超速、超員。
4.不準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5.不準帶故障出車。
6.不準讓車不讓速,嚴禁占道行駛。
7.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駕駛車輛。
8.不準(大霧天)事先不請示冒險駕駛車輛。
9.不準與乘車人閑談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10.不準強行超車、變道和繁華地段超車。
八、施工質量“十不準”
1.嚴格按圖施工,不準隨便更改。
2.每一部分項工程進行班前交底,不準無交底施工。
3.各分項工程必須實行自檢、互檢、抽檢,不合格者,不準進入下道工序。
4.主要隱蔽工程施工時,施工員必須現場監督,不準隨便離開。
5.不合格的材料,不準運進工地使用。
6.砂子,碎石沒有過篩,沖洗,不準使用。
7.水泥、鋼材,磚等建材,未經化驗或試驗,不準使用。
8.嚴格材料配合比,不準施工現場不計量?!?/span>
9.砼施工時,不準在鋼筋上行走或推車。
10.不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無任何勞動保護的人中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九、安全用電“十不準”
1.不準在高壓電線下打井,防止井管碰高壓線造成用戶死亡。
2.不準在電線下面蓋房、栽樹、種爬蔓莊稼和堆入柴草,防止發生火災及人身觸電。
3.不準拾撿斷落的電線和拆切拉線、地線,防止觸電。
4.不準在電桿下面挖坑取土和在電桿上拴牲畜,防止造成倒桿斷線以至人畜觸電。
5.不準上變壓器臺、爬電桿、拉線、防止觸電。
6.不準在電線下面放風箏、上桿掏鳥和往變臺、電線瓷瓶上扔石子及用彈打鳥,防止損壞電氣設備和觸電。
7.不準在電線上懸掛各種鐵器、家具以及干菜等物品,特別是晾衣鐵線要與電線保持距離,以防磨破電線時電傷人。
8.不準在架空線下揚鞭,社員抹房勿碰電線,拖拉機耕地勿碰拉線,以防觸電。
9.不準私拉亂接電燈等一切電氣設備,村民用電申請,安裝修理找電工。
10.不準私設電網和用電打漁,要杜絕一切竊電行為,對違者要追究責任。
安全生產不可忽視,
跟著產發一起守護“生命線”!
(撰稿人:何意)